【第二試】第二試入場通知書、各項文件檢核表下載及應試注意事項
發布時間:115-09-11

1.第二試(口試)日期:115年09月19日(星期六)


2.報到地點:致理科技大學仁愛大樓


3.報到時間:依入場通知書報到時間入場,建議應考人提早到場;報到時間截止時仍未報到者,試務人員唱名三次,仍未到場者視同棄權,不得以任何要求報到。


4.第二試(體能測驗)/第三試(口試)當日務必請攜帶入場證及具本人照片之證明文件正本(限:國民身分證、具有照片之健保IC卡或護照三者擇一,護照須於有效期限內),未攜者不得入場應試。依入場通知書指定時間及測驗地點應試。


5.第二試(體能測驗)方式為1,200公尺跑走,採及格制,不另計分,未通過即淘汰,可先行穿著運動服(或輕便服裝)及運動鞋報到,且不得赤腳應考。


6.第二試(體能測驗)及格者始能參加第三試(口試)。


7.第二試(體能測驗)前須繳驗以下證明資料(正本查驗完畢後當場退回,影本請用訂書機釘妥,審查後恕不退還),第1~6項請登入後下載填寫,未繳交相關文件、文件有缺漏、健檢報告檢驗期間或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開立期間不符規定、健檢報告非屬「公立」醫院或醫學中心檢驗出具者,或經查資料係偽造、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,取消第二試及第三試應試資格,且無法申請退費。

(1)文件資料檢核表:正本1份,影本4份。

(2)應考人個人資料表,下方黏貼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:正本1份,影本4份。

(3)自傳:5份(書寫或電腦繕打)。

(4)國籍具結書:正本1份,影本4份。

(5)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:正本1份,影本4份。

(6)體能測驗同意書:正本1份,影本4份。

(7)相關畢業證書或證明文件:影本5份。

(8)健康檢查報告:正本1份、影本4份:應繳交自第二/三試甄試日前2個月內(含115年7月19日後)經「公立」醫院或醫學中心檢驗之「健康檢查報告」(一般勞工檢查項目須含胸部X光攝影及血液、尿液等基本檢驗項目)。非屬「公立」醫院檢查出具者,不得參加第二試(體能測驗) 及第三試(口試),請詳參本簡章附件「各縣市公立醫院資訊」,並留意取得該檢查報告所需時程,及早申請檢驗,以免損及自身權益。

(9)警察刑事紀錄證明(良民證):正本1份、影本4份,自第二/三試甄試日前1個月內(含115年8月19日後)警察機關開立之「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(良民證)」,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。申辦方式請參考「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」申辦系統網站相關說明(https://eli.npa.gov.tw/E7WebO/index01.jsp)或向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警察局諮詢洽辦。

(10)其他相關資料(如無免付):影本5份。自行提供工作經歷相關證明、技能或語言能力檢定、專業證照或個人優良事蹟等相關資料,供面試評比參考。

 

8.考場暨交通資訊如下(詳附件)

致理科技大學:新北市板橋區忠誠里文化路一段313號